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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主題: 營建署法令:太陽能板增設於屋頂高度3公尺以下,免申請雜項執照。
評論對像: pvesco168 | 2013/7/13 上午 03:28:48
評論言論:

營建署法令:太陽能板增設於屋頂高度3公尺以下,免申請雜項執照。太陽能板可直接取代屋頂建材,既可當建材又可發電一舉多得。高雄市限高4.5公尺喔,,,

◎違建鐵皮屋屋頂資金部份需由屋主自行投入資金無法銀行貸款

◎太陽能發電採光罩屋主除了自備2-3成資金外可取得銀行專案貸款另高雄市/

台南市/新北市另有補助,投資的錢除了能完全回收外太陽能板尚有25

之保固

◎加鋪隔熱網,頂樓空間利用問題,能夠耐用幾年?

◎塗隔熱漆,真實效果?可以耐用幾年?

◎屋頂利用植物做綠化工程,需注意颱風天時植物枝葉堵塞排水口問題,雨水

淹入室內(本身切身之痛,,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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